【轉知事項】主管機關公告:修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並自即日生效(新增 8 項、修正 2 項全數為化粧品管理類)

發布日期:2026年8月17日

公文資訊參考來源
來源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字號:FDA器字第1151604804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7日
重要提醒:
本公告係依主管機關正式函文內容整理發布,僅供會員法規風險提醒與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
公告內容經人工審核確認後發布,並輔以 AI 工具協助整理,以提升資訊可讀性。
更新版本:v1.0 | 發布單位:臺中市化粧品工業同業公會

公告摘要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落實行政程序法之規範並提升行政效率,公告修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並將其名稱更名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本項修正自公告日起立即生效,旨在提供申請人更明確的行政處分預計時間參考,確保各類人民申請案件皆能於法定時限內獲得處理。

法源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5年8月17日FDA器字第1151604804號公告。

重點事項提醒

  • 名稱變更:原「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修正為「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強調以人民申請為核心之時程控管。
  • 時程透明:明確列出食藥署轄下各類業務(包含醫療器材、食品、化粧品等)之申請案件法定處理期限。
  • 即日生效:本公告事項與修正後之期限表自中華民國115年8月17日起正式施行。
  • 行政規劃:會員廠商於進行許可證申請、變更或展延等案件時,應以此最新期限表作為評估作業時間之依據。

本次異動與化粧品業者直接相關

依附件期限表首頁載明「本次新增八項、修正二項」,經逐項比對, 本次新增之 8 項與修正之 2 項,全數集中在「化粧品管理類」,法源均為《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亦即這批修正對化粧品業者的影響最為直接,會員於送件前建議先確認對應項目之法定處理天數。

序號 申請項目 處理期間
(日曆天)
異動
1 化粧品產銷證明 21 天 新增
2 化粧品屬性管理查詢 60 天 新增
3 化粧品或化粧品成分安全性評估動物試驗申請 90 天 新增
4 化粧品或化粧品成分安全性評估動物試驗變更申請 45 天 新增
5 化粧品或化粧品成分安全性評估動物試驗許可文件補發或換發申請 30 天 新增
6 申請源自人體細胞之外泌體使用於化粧品個案審查申請 200 天 新增
7 申請源自人體細胞之外泌體使用於化粧品變更申請 120 天 新增
8 申請源自人體細胞之外泌體使用於化粧品—許可文件補發或換發申請 30 天 新增
9 化粧品專案進口 60 天 修正
10 申覆案審查(化粧品) 60 天 修正

上表為公會依附件期限表整理,各項目之重要工作階段與分段天數詳見附件原文; 「化粧品製造場所管理及實驗室認證類」(GMP 查核、場所變更、GMP 證明書等)本次未列於異動項目。

附件下載與原始出處

本公告附主管機關正式函文與期限表 PDF 檔,供會員下載參閱。
下載公告 PDF(FDA器字第1151604804號)
下載附件 PDF(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前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原始頁面

以官方公告頁及附件原文為準;本頁內容為公會整理,如有疑義請以主管機關發布之版本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