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告網頁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41610007號

附件:「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六條第三項。

三、「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修正草案如附件,預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以製造日期為準)生效。

四、「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a980c90f-98e5-4be6-a113-93731ffdfb65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聯絡人:簡小姐

(四)電話:02-2787-8285

(五)傳真:02-2653-2006

(六)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